乐亭交警大队在“双违整治”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坚持“警力跟着警情走”,紧盯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车辆。2022年9月5日晚,该大队执法人员半小时连查3辆违法超员面包车,(其中2辆超员百分之百以上),取得重大战果,及时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当日晚18时30分许,该大队姜各庄中队在辖区平青乐线、靶场路等处执法,开展国省道、县乡道路“双违”整治。18时46分、18时59分、19时07分,在平青乐线298公里356米处、靶场路5公里66米处,分别对驾驶人石某民驾驶的车牌号为冀CL****的面包车、马某峰驾驶的车牌号为冀C7****的面包车、驾驶人马某志驾驶的车牌号为冀CM****的面包车进行了检查,经查,该3辆面包车均实施了非法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石某民驾驶的车牌号为冀CL****的面包车核定载客6人,实际载客13人,超员达百分之百以上;马某志驾驶的车牌号为冀CM****的面包车核定载客6人,实际载客20人,超员百分之百以上;马某峰驾驶的车牌号为冀C7****的面包车核定载客9人,实际载客17人,超载未达面分之百,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经了解,车上乘客均为昌黎县来乐的临时打工人员,执法民警依据相关规定对驾驶人进行了约谈、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联系正规载客车辆对超出人员进行转运。同时对打工人员进行道路法律法规宣传和安全提醒,告知乘坐超员面包车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容易出现群死群伤严重后果,“金贵银贵不如生命宝贵”,千万不要图省事、图省钱就挤乘超员面包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第十九项之规定,执法民警对驾驶人史某民、马某志当场作出罚款200元,并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对驾驶人马某峰当场作出罚款200元,并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