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乐亭的街头巷尾,我们总能看到骑共享单车的身影。共享单车的出现,让我们不论去哪里扫码就能骑车,方便了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给大家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一直以来,随意丢弃共享单车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今天上午通友在古滦河公园道边随手拍下的,图片中共享单车被随意丢弃在道边!
还有前段时间被网友曝光的这些随意破坏的行为!部分车辆坐垫表层被损坏,有的甚至能明显看到被刀划破的痕迹,更有甚者用工具刮花了车辆二维码。
小编了解到,共享单车被破坏属于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小编呼吁大家:在骑行共享单车后,大家应该将车规范地停放整齐,在方便自己的同时,也方便他人,不要让共享单车给我们的美丽城市“添堵”,让我们共同来维护乐亭这座城市的交通环境。
规范停放共享单车, 不仅仅需要城市管理者的集中整治, 更重要的,是骑车人的自觉性和文明意识。 在此,小编再次呼吁乐亭群众
文明用车,规范停放, 它在方便您的同时,也请妥善放置好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