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进出港报告自动核查系统”主要分为四个模块,分别是:报告船舶、逾期船舶、在港船舶和例外船舶模块。
报告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未到辖区但却向我辖区海事管理机构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核查。该模块通过船舶实时位置与船舶报告系统进行比对,将在报告系统上进行了进出港报告的船舶进行100%核查,若发现船舶进行了报告但实际船位并不在唐山京唐港辖区,系统则会自动提示“未匹配成功”。
逾期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到达我辖区但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的核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要求“船舶应当在预计离港或者抵港4小时前向将要离泊或者抵达港口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进出港信息”。该模块将实际到我辖区的船舶名录与船舶报告系统进行比对,对发现船舶进出港报告时限不满足提前4小时要求的船舶,系统会自动提示“已逾期”。
在港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在港池内的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核查。该模块主要针对港内长期在作业船舶。通过港作船舶AIS信号的变化判断是否在港内进行了相关作业活动,对正在进行作业或已经在港内作业过的船舶将其信息在船舶报告系统上进行比对,从而达到核查目的。
例外船舶模块主要功能为我辖区内从事水工作业项目的船舶进出港报告核查。考虑到上述船舶流动性强、施工时间不固定的特点,执法人员将施工作业船舶进行单独整理并录入自动核查系统中,进而实现从根本上对施工船舶进行动态管理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