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车型种类、车辆初次登记时间等分类引导和鼓励国三营运柴油货车及时淘汰,按照“早淘汰、多补贴,晚淘汰、少补贴”原则,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贴。
(二)管控结合,鼓励淘汰。采取区域禁行、严格监管、引导淘汰等措施,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时淘汰。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在我区注册登记,并在2020年4月28日(含)《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菅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147号)文件印发后,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且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具报废回收证明的(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符合条件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给予适当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1、经公安部门核实,在2020年12月31日以前(含)达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2013〕第12 号)中规定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2、车辆所有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单位的;3、已享受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4、因自然原因灭失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5、车主或车辆所有人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6、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贴发放实施时限:补贴业务受理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补贴资金标准:提前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按车辆类型、使用年限、提前报废时间不同分别给予数额不等的资金补贴。具体为2020年4月28日(含)《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商务部、公安部关于加快推进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20]47号文件印发后,经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拆解报废至2020年12月15日期间(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提前报废的国三标准重型载货营运汽车按照初次注册登记时间不同给以0.7-1.45万元补贴,中型载货营运汽车0.6-1.05万元补贴。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按相应标准的80%进行补贴(以开具报废回收证明之日为准),待国家奖补政策明确后,从其规定。
三、补贴资金申领
(一)车辆报废和注销
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车主或车辆所有人携带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绿皮本)车主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将报废车辆、车辆号牌交到机动车回收企业。1、唐山市冀东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2、唐山腾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3、唐山开尔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4、唐山鼎业汽车拆解有限公司),等待领取《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补贴申请
车主(或委托代理人)根据补贴条件将有关资料报送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淘汰工作联合办公窗口审核。对于行驶证标明为营运车辆但没有《道路运输证》的,经公安部门确认后,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作为淘汰报废证明。申请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道路运输证》复印件;2、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机动车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车主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名),单位需提交银行开户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由委托代理人办理申领手续的,必须提供车主全权委托书或单位法人全权委托书、全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合办公服务窗口地址:唐山海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