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11时43分,遵化交警在老三抚线港陆公司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0Q**S轻型封闭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遵化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11月2日18时58分,曹妃甸交警在李四线十里海西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83**H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曹妃甸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1月3日9时许,丰南交警在唐海线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3H**Y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1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丰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1月4日17时许,丰南交警在迎宾路朝阳大街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9K**3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1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丰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11月4日15时55分,滦州交警在乡间路王店子镇王店子村北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1X**7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载人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1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11月4日,遵化交警通过集指平台分析研判,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BB6**7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随即在通武公路940公里100米处将该车拦停,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0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遵化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11月4日17时13分,遵化交警在老三抚公路港陆公司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E37**A轻型多用途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遵化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11月4日10时许,滦南交警在长大线30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冀B16**5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1月4日9时29分,玉田交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75**W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载人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0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玉田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11月4日16时06分,乐亭交警在乐北线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1A**T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乐亭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11月5日7时19分,曹妃甸交警在曹妃甸工业区通岛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6V**6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曹妃甸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1月5日17时许,交警七大队民警在中浩大路与文化大街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豫GR0**5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交警七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11月5日13时09分,曹妃甸交警在滨海大街与唐海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2V**1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9人,实载12人,超员3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曹妃甸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1月6日上午10时30分,滦南交警在滦海公路48公里处执勤时,发现一辆牌号冀B77**2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1月6日10时45分,曹妃甸交警在南堡开发区兴达道与化工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AS**1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0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曹妃甸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11月6日10时50分,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开平东城路北环道口巡逻时,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50**F小型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交警六大队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唐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和乘客,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超员车辆,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