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唐山三甲医院内 5男3女当场被抓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法行为人袁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xxxxxxx村xxx号,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现查明:2024年8月27日9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市第二医院内,死者刘xx家属侯xx、袁x因与医院存在医疗纠纷,袁x、侯xx在医院门诊大厅及各病房楼道以拉条幅形式扰乱单位秩序,造成医院诊疗秩序受到影响。以上事实有袁x的陈述和申辩,侯xx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袁x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违法行为人赵x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xxxxxxx村,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现查明:违法行为人赵xx于2024年08月27日10时许,因其老姨刘xx在唐山市第二医院医疗事故一事在该医院门诊大厅内与亲属采用拉横幅、披xxx等行为扰乱单位秩序。赵xx在此期间采取身披孝带,手持白底黑字大字牌的行为进行扰乱。以上事实有赵xx的陈述与申辩、指认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赵xx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侯某某 在医院内以拉条幅的形式 扰乱单位秩序 行政拘留五日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唐公北(钓)行罚决字〔2024〕1111号 违法行为人侯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xxxxxxxx村xxx号,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 现查明:2024年8月27日9时许,在唐山市路北区唐山市第二医院内,死者刘xx家属袁x、侯xx因与医院存在医疗纠纷,侯xx、袁x在医院门诊大厅及各病房楼道以拉条幅形式扰乱单位秩序,造成医院诊疗秩序受到影响。 以上事实有侯xx的陈述和申辩,袁x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监控录像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侯xx行政拘留五日。 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顾某 在医院内不顾工作人员的劝阻 以拉横幅、抱遗像行走的方式 扰乱医院秩序 行政拘留五日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违法行为人顾x,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xxxxxxx村xxx号,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现查明:2024年08月27日上午,违法行为人顾x在唐山第二医院不顾工作人员劝阻,以拉横幅、在医院走廊内抱遗像行走的方式扰乱单位秩序。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顾x的陈述与申辩、现场录像、案件来源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顾x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顾某某 多次在医院内进行 扰乱秩序 行政拘留五日 违法行为人顾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xxxxxx村,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现查明:2024年08月23日至27日,顾xx因家属与唐山市第二医院医疗纠纷问题,采取在唐山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号的方式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持续时间较长且不听劝阻。以上事实有现场监控录像;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顾xx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古冶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赵某某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违法行为人赵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沙河驿镇xxx村,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现查明:违法行为人赵xx于2024年08月23日11时许,因其老姨刘xx在唐山市第二医院医疗事故一事,与亲属在医院大厅内采用拉横幅等行为扰乱单位秩序。赵xx当时在现场以帮助悬挂白底黑字横幅的行为进行扰乱。以上事实有赵xx的陈述与申辩、现场监控录像、指认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赵xx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顾某某 通过在医院门口烧纸等途经 造成医院就诊秩序混乱 行政拘留五日 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 违法行为人顾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xxxxxxx村,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现查明:2024年08月 23日至27日,顾xx因家属与唐山市第二医院医疗纠纷问题,采取在唐山市第二医院门口烧纸、在医院大厅挂孝x、抱遗像等方式多次扰乱单位秩序,持续时间较长且不听劝阻。以上事实有现场监控录像;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顾xx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古冶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刘某某 通过拉横幅的方式 扰乱唐山市第二医院办公秩序 行政拘留五日 违法行为人刘xx,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xx族,xx文化,居民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户籍所在地:河北省迁安市沙河驿镇xxx村xxx号,现住址:x省x市xxxxxxxxx,xx,无违法犯罪经历。现查明:2024年08月27日11时许,刘xx在唐山市第二医院一楼服务大厅内,通过拉横幅的方式扰乱唐山市第二医院办公秩序。以上事实有刘xx的陈述和申辩、辨认材料、唐山市第二医院被扰乱秩序材料、现场视频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刘xx行政拘留五日。执行方式和期限由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送唐山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五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或路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行政处罚均针对患者及其家属的行为作出惩罚,并未提及事件发生的具体缘由,请大家以官方消息为准。
很多人在看到医闹之后 不由感叹 我们老百姓 如果不以激进方式维权 还能怎么办?
在此,小编郑重提醒: 如果真的遇到类似事件,千万不要冲动行事,上述人员都已经受到了拘留惩罚。 不仅不会解决问题,反而给自己添了麻烦。 医闹通常表现为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故意损坏财物、侮辱、威胁、殴打医务人员等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影响其他患者的就医权利,也可能对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同时还可能触犯法律。 普通人应该如何处理医疗纠纷? 当认为自己在医院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通过以下正确方式进行维权:- 当发现问题后,首先可以与具体科室的负责人如科主任、护士长等进行沟通,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疑虑和问题所在,让他们了解事情的全貌。
- 如果科室层面不能解决问题,可以向医院的医患关系办公室或投诉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专门负责处理患者的投诉和纠纷,能够更专业、更系统地处理问题。
- 在沟通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过激的行为。明确阐述自己在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如医疗服务质量不高、误诊误治、收费不合理等。
- 可以提出自己合理的诉求,如要求医院进行解释、道歉、赔偿损失或改进服务等。
- 如果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存在争议,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由专家组成的鉴定组进行,他们会根据患者的病历资料、诊疗过程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医疗行为是否符合医疗规范,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如果认为医院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 投诉时要详细说明投诉的事项、理由和证据,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回复。
- 如果通过上述方式仍不能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咨询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他们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 律师可以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分析是否有提起诉讼的必要以及诉讼的胜算和风险。
如果协商、调解和投诉都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充分的证据,包括病历资料、检查报告、费用清单、证人证言等。同时,要配合法院的调查和审理工作,尊重法律程序和判决结果。
近年来,全球范围内针对对医护人员的工作场所暴力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暴力事件的严重程度和频率持续上升。 2022年《卫报》的一篇报道指出,针对医护人员的暴力行为已成为一场“全球危机”,2021年全球161名医护人员被杀害。 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以来,医护人员因工作场所因暴力而受伤的风险是其他行业工人的五倍,占所有行业的73%。 此前,从2011年到2018年,医护人员由于工作场所暴力受伤的风险已经上升了 63%。 医护人员面临的暴力通常分为身体暴力和言语暴力两种形式。在中国,医疗场所的暴力行为更为极端,伤医血案频发。 徐州医科大学的4位研究者在互联网对2000年至2020年间发生在中国医疗系统内的暴力事件进行检索及核实,医疗机构报告了345起暴力事件,54起事件中受害者以被谋杀(编者注:死亡)告终。
医患双方存在信息差 “信息差距和因视角不同而产生的认知差异是显著的,” 研究者指出,医患双方都沉浸在各自的压力和忧虑中,病患对病情充满沮丧和担忧,而医生也面临繁重的工作量和复杂的沟通。鸿沟产生了,而这却并非仅凭医护人员或者医疗机构就能解决,但他们却成为了不满和怨愤的出口。 医院暴力事件的发生不仅严重伤害了医护人员的职业信心,同时也将需要医疗服务的公众推入糟糕境地。 当下我们可能已经陷入某种死循环: 由于暴力行为的出现,医院出台更为严格的安全措施和限制,使得患者和家属就医体验恶化; 而医护人员由于恐惧和自我保护,对病人及其家属产生不信任,加剧了沟通困难,这进一步增加了医生的工作量,同时也会引发患者进一步的不满,冲突由此升级,甚至诉诸媒体。 诸如此种,又将导致更大程度的不信任。 7月19日午间,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医生李晟在门诊诊疗时,遭遇一男子持刀伤害,最终由于伤势过重,李晟医生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晚间去世。李晟医生离开后,他生前的同事和诊疗患者在互联网进行悼念,称他医术精湛,能解决诸多复杂问题,性格温和,且对患者负责。2023 年 7 月 30 日凌晨,黄某、陈某等四人在桥头镇某宵夜档喝酒,陈某醉得不省人事,黄某等三人将其送至医院。医生诊断陈某只是醉酒,建议静候醒酒,黄某等三人不满,与医生发生争执。医院安保人员杨某前来维持秩序,三人不听劝,还辱骂和殴打杨某。三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0 天并处以罚款 500 元,杨某住院治疗 25 天。出院后,杨某与黄某等三人协商赔偿事宜遭拒,遂将三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 3.9 万余元。2018年12月10日14时许,王某酒后在北京市东城区同仁医院西区门诊楼因亲属住院缴费问题与护士发生争吵,后用文件夹、凳子等物品扔砸多名护士,造成医护人员李某、刘某受伤,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经当地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9年2月22日,法院判决: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2018年10月,为了加快推进医疗服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击暴力杀医、伤医以及在医疗机构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卫生健康委、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28个部门联合签署并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规定,对于以下6种行为,国家将进行跨部门联合处理: 1、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 2、扰乱医疗秩序的; 3、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4、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 5、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 6、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 “关几天就放出来”? 联合惩戒措施涉及诸多方面 “关几天就放出来”,以往对于涉医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较轻,不能对相关行为人起到震慑、敬畏作用,从而了引起业内同行诸多不满。 《备忘录》的出台,对于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在行政拘留和刑事责任之后,28部门还将对其生活、工作等诸多方面进行跨部门联合惩戒,从而增加医闹、伤医的成本。 ·1、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 ·2、引导保险公司按照风险定价原则调整财产保险费率。 ·3、将其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作为限制享受优惠性政策的重要参考因素。 ·4、限制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 ·6、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8、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9、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10、将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人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11、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 ·12、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或备案,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时的重要参考。 ·13、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审批或备案的参考。 ·14、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审批时的参考。对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在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申请中予以从严审核,对已成为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的相关主体予以重点关注。 ·15、限制享受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 ·16、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核相关许可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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