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唐山人注意! 4月7日,路南区人民政府发布 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抽检的公示 有6批食品不合格 其中涉及豆角、酥糖、姜等... 一起来看看! ▼
不合格样品具体为 1、惠道(唐山)商贸有限公司售卖的标称陕西鼎有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巴来巴的花椒锅巴(椒香味),主要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2、唐山市路南源海食品商店售卖的曹县天成品厂生产的芝麻酥糖,主要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3、唐山华盛超市有限公司新华道店售卖的豆角(菜豆),主要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4、唐山市路南区富临餐饮有限公司售卖的九寸平盘,主要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 5、唐山市路南区富临餐饮有限公司售卖的12寸天圆鱼盘,主要不合格项目:大肠杆菌; 6、唐山市路南龙顺便利店售卖姜,主要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不合格样品信息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中的一种杀虫剂,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食用少量的残留农药,人体自身会降解,不会突然引起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没有清洗干净带有残留农药的农产品,可能会导致身体免疫力下降,加重肝脏的负担,或者引起恶心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GB 2763—2021)中均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噻虫嗪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香蕉、豇豆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吡虫啉属氯化烟酰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等特点。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吡虫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