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通平台板块管理规定(试行) 总则 为维护乐亭通极速版(下称本平台)的秩序,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特制定《乐亭通平台板块管理规定(试行)》(简称总版规)。网友在乐亭通上所有行为都需依照本版规。 第一部分:管理资格与权限解释 管理资格的各级权限分别为: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实习版主。 1.1 管理员:由官方工作人员担任,拥有对全站内容监督权和审核权,并负责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 1.2 超级版主:由官方工作人员担任,拥有对内容与日常运营管理的监督权和审核权。 1.3 版主:乐亭通版主通过竞选、邀请等方式产生。 第二部分:社区行为规范 2.1 用户注册帐号 用户注册帐号如有以下情况的,乐亭通有权禁止该用户在乐亭通的一切活动: ——以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真实姓名或音近名称注册; ——以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注册; ——以乐亭通、乐亭通板块等相关或相近名称注册; ——以本人或他人的手机号码、QQ号码、群号码、微信号(群号)、微信公众号等含有联系方式的信息注册; ——以含有恶意人身攻击或淫秽字眼的名称注册(包括所有语言:如方言、英语、拼音等); ——以与他人相似用户名注册,并进行攻击、谩骂、诋毁、挑衅等恶意行为; ——以“版主”、“超级版主”、“管理员”等名称注册; ——以与乐亭通官方工作人员管理账号相似相仿的名称注册; ——以机器手段批量注册,或批量注册相似字符用户名; ——账号名违反社会公德,令常人反感的。 用户有义务保证其帐号和密码的安全,因用户保管不当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乐亭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册时长超过2年,且注册日和最后登录日为同一天(未再登录)的用户,乐亭通有权回收其原注册的帐号。 2.2 用户个性签名、头像 用户个性签名、头像如有以下情况的,乐亭通有权禁止该用户在乐亭通的一切活动: ——个性签名和个人头像包含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机构等信息; ——个性签名和个人头像包含色情、反动、外网网址、链接等内容; ——个性签名和个人头像包含有未经乐亭通许可的QQ群号、微信号(群号)、微信公众号、广告信息等内容; ——个性签名和个人头像包含有违法、违背公共道德等情况的。 用户个性签名、头像如有以下情况的,乐亭通有权对其个性签名、头像进行修改、对该用户予以警告,或禁止该用户的贴文发布(贴文是指出现在乐亭通上的视频、动态、主题贴、文章、评论、私信等,下同): ——个性签名和个人头像内如包含恶意人身攻击的字眼及含义; ——个性签名、用户名、头像、帖文中的任何一项与另一项相互结合后成立广告、敏感信息等违规行为的。 2.3 贴文发表规则: 乐亭通倡导文明、客观、理性、宽容、共享、互助的发帖原则,帖文内容及参与讨论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任何人均不得传播、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或网址链接,否则乐亭通有权自行处理并不通知用户: ——发布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或地区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内容; ——发布涉及政治军事题材、淫秽、色情、谣言、有违公德的不健康内容、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等内容; ——发布侮辱或诽谤他人,公布及侵害他人隐私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 ——发布任何非乐亭通社区指定团体和组织的商业行为; ——发布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内容; ——恶意发布他人联系方式、照片等涉及他人隐私的内容; ——涉及挑衅、刻薄评论、地域性攻击,破坏乐亭通温暖的社区氛围。 第三部分:管理细则 3.1 任何未经乐亭通许可或未按规定发布的广告性质帖文,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乐亭通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移动、删除、屏蔽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名进行警告、禁止发布帖文;带有明显广告性质的用户名被禁止后将不再解封。 以下情况将有可能被视为广告性质帖文: ——带有外部链接的; ——带有QQ群号、微信号、二维码、微信公众号等的; ——带有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等信息的,寻人、求助等贴文除外; ——带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宣传公司、机构、产品等内容的; ——带有乐亭通内部链接但链接指向的内容中含有以上信息的等。 一般情况乐亭通不允许发布QQ群等群号信息;禁止以“乐亭通官方”“乐亭通准官方”或相似称呼命名群名称,或使用于群内公告、群内外信息传播。 3.2 破坏社区公共秩序、违反社区其他管理规定的帖文,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乐亭通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关闭/锁定/下沉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名进行警告/禁止(如果情节严重,将永久禁止处理); 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扰乱、破坏社区公共秩序: ——同一账号在社区栏目内重复发表(1个小时内三次及以上)同一或相似主题、同一或相似内容的帖文; ——同一账号在同一个栏目内进行刷屏活动或蓄意批量顶起旧贴; ——在前一帖文尚未被删除、关闭(不影响正常回复)的情况下,就该同一问题、事件不停地发表新帖文的; ——发生纠纷后,发帖聚众或怂恿他人发帖攻击和寻衅闹事、打击报复的;在乐亭通内搞小团体,拉帮结派进行谩骂、攻击行为的; ——屡次在栏目内发表与主题无关、蓄意灌水的帖文; ——其他影响网友浏览体验、扰乱论坛正常秩序的行为。 3.3 在帖文中公布他人个人隐私或真实信息,或利用不当手段诋毁他人工作、生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乐亭通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关闭、锁定、下沉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进行警告、禁止; 3.4 经他人举报,帖文中含有虚假信息及招摇撞骗、蛊惑性信息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乐亭通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进行删除、关闭、下沉等操作,并有权对该用户进行警告、禁止发布帖文; 3.5 争议、争吵性及不宜公开继续讨论的帖文,以及带有诋毁、谩骂、辱骂、恶意挑衅骚扰及变相人身攻击性质的帖文,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乐亭通版主及以上级别人员有权关闭、锁定、下沉、删除、移交处理,并有权对该用户进行警告、禁止发布帖文; 3.6 若出现投诉相关的帖文,乐亭通版主、超版、管理员有权将帖子转移至乐亭通网友中心,由网友中心超级版主及以上主导受理; 3.7 发布与乐亭通栏目定位不相符的帖文,乐亭通版主及以上级别的人员有权进行删除、移除。 3.8 关于禁止用户发布帖文的说明: 除非有特别指明,禁止用户发布帖文的默认禁止时间为3天,其次是7、15、30天; 发生下情况的,用户将被直接永久禁止发布帖文: ——违反以上本部分《社区行为规范》中所有禁止条项的; ——恶意公布他人隐私和真实信息的; ——用户名、签名(除认证商家外)、头像带有广告信息拒不改正的; ——恶意刷屏或利用不正当手段违规顶贴、评分或利用相关程序、机器进行违规操作的; ——蓄意发布广告性帖文的; ——群发同一含有广告性内容私信达10条以上的; ——屡次发布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相关内容的; ——屡次发布网络兼职、刷单、网络代理等内容的; ——恶意诋毁、谩骂、辱骂、挑衅骚扰及变相人身攻击性质的; ——证实为商家马甲(马甲是指受不特定的商家委托,以普通网友名义宣传该商家的产品或服务,或宣传、炒作该商家的网友),并出现以下情况的: ——在其他网友的需求帖子中以网友身份推荐某个公司或者某种产品; ——以网友身份发主题帖晒产品或者推荐某个公司,诱导其他网友发私信索取商家信息; ——以不同ID连续发布相同或相似信息; ——其他屡次发生禁止发布帖文情形的。 3.9 关于警告的说明: 警告是对用户行为的一个提醒,若经二次警告后,该用户名依然利用乐亭通进行违规活动的,则在发生第三次警告行为时,乐亭通将禁止该用户发布帖文。 第四部分:免责声明 4.1 出现以下情况时乐亭通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1.1 因不可抗力或乐亭通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的,但乐亭通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您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4.1.2 用户在乐亭通发布对商家、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4.1.3 用户在乐亭通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1.4 用户使用出现在乐亭通的帖文、外部链接、QQ群号、QQ号、微信号等类似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4.1.5 凡是标有“乐亭通”字样的QQ群,均属网友自发行为,由此发生任何纠纷、损失等后果的; 4.1.6 用户通过与乐亭通空间相关的渠道参加一切活动,由此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后果的; 4.1.7 用户在乐亭通空间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2 乐亭通极速版是由乐亭县乐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我司)创建、运行的网络平台。未经我司许可擅自使用“乐亭通极速版”、“乐亭通”等系列名称,我司将视情况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4.2.1 使用、复制、修改乐亭通系列名称,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印有乐亭通系列名称的物品(如T恤、横幅、杯子、旗帜等)用于商业或其他应用的; 4.2.2 以乐亭通名义,在社区里以软文等形式进行商业宣传,从而获取打折、试吃、试玩等商业利益的; 4.2.3 以乐亭通名义,在社区里发起涉及财物的募捐、救助等公益活动的; 4.2.4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部分:附则 本版规未涉及的与乐亭通有关的问题请参考乐亭通社区的其他有关规定。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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