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停车秩序,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乐亭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在禁停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
2、未按指定方向停放的机动车辆;
3、未在停车泊车位或者超出、跨越泊位停放的机动车辆;
4、占用人行道、盲道停放的机动车辆;
5、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泊位内停放等违法停车行为。
6、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占用小型车辆泊位停放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对违反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交警大队将采取告知、劝离、查处等措施;对阻碍通行或者拒绝驶离的,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违法停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规定进行处罚。
三、相关要求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私划停车泊位或设置停车场;
2、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挪作他用或长时间停放车辆(包括报废车辆);
3、广大市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
举报电话:110
乐亭公安交警大队:0315 4628026
特此通告
乐亭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