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9时许,丰南交警在丰碱线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B5**3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查该车违法载人11人,属于货车载人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丰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0元,记3分的处罚。
7月19日18时51分,滦州交警在何茨线33公里500米处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E1**7 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结果该车核载7人,实载13人,超员6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0日15时17分,交警六大队民警在开越路普光道口处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89**J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结果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交警六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0日17时许,曹妃甸交警在渤海大道与通海路处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E6**2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结果该车核载9人,实载17人,超员8人,属于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曹妃甸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2日8时04分,交警七大队民警在中山大街与海港大路巡逻过程中,一辆车牌号为冀B7W**W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结果该车核载8人,实载14人,超员6人,超员50%以上未达100%,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交警七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3日15时53分,交警六大队民警在佳园道中央大道1公里500米处巡逻过程中,一辆牌号为冀B7H**F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结果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交警六大队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4日上午09时33分左右,滦南交警在姚王庄李庄线5公里处固定执勤时,一辆车牌号为冀B9T**C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11人,超员4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4日上午10时37分左右,滦南交警在司各庄镇杨柏线1公里处固定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B1L**H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超员4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4日 10时31分,滦州交警在迁曹线80公里处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牌号为冀B25**5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结果该车核载7人,实载12人,超员5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4日中午11时50分左右,滦南交警在司西曾线68公里处固定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B5A**0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载12人,超员4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南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
7月24日,遵化交警通过视频巡视发现冀BH0**6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货车载人的违法行为,民警通过轨迹查询,在南二环西路发现该车,经核实,驾驶人魏某于7月15日14时42分实施货车违法载人10人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遵化交警依法对驾驶人开具违法处理通知书,告知15日内到遵化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7月25日9时33分,滦州交警在乡间路顾家庄村村东处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冀B20**3面包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检查,经查该车核载8人,实在载13人,超员5人,属于面包车超员50%以上未达到100%的严重违法行为,执勤民警现场对驾驶人及乘员进行教育,并责令安全转运乘客。滦州交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罚款200元,记9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