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在农业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
不仅能提升土壤肥力 还能提高作物产量 因此总有一些“忽悠团”在化肥上做文章 以此来骗取农民的辛苦钱 近日,永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永丰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诈骗方式销售伪劣农资产品的案件,为受害群众挽回4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
在永丰县恩江镇大山村村民徐忠发家中,还堆放着买来的假化肥,说起这些假化肥,他心有余悸。他告诉记者,不法分子走村串户四处宣传,采取听课、发放会员证等方式进行洗脑式夸大虚假宣传,蛊惑群众现场签订合同付款买假化肥,谋取暴利,他与同村的几人都被骗了。
听课现场
徐忠发 打秧的时候放了化肥,放了之后秧苗变黄,都快死掉了,这才发现是假肥。我们就去农业局执法队报案,政府帮我追回了3710块钱,我们也感谢政府,不然我们损失大了。
原来,今年3月中旬,接到村民报案后,永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达到现场,将听课农户劝离,联合永丰县公安局民警对涉案企业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将农户购买的化肥进行了依法抽样送检。
该案涉及群众多,影响较大,永丰县立即组织人员深入调查,陆续发现恩江、古县、八江、七都等9个乡镇,均有村民购买连云港丰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山东中农益生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化肥,多达200余吨。
据永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宁颖介绍,初步登记的有200余户农户,涉案金额大概40多万。两款肥料的检测都不合格,使用后没有效果,田间禾苗长不起来,甚至越长越小,然后死掉。
为追回农户损失,永丰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与公安民警奔赴山东、江苏调查,历时7天。在当地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帮助下,掌握了有力证据,两家涉案企业同意无条件退货、退款。日前,追回的损失款已经发放到相应的购买该化肥的农户手中。 在购买农资时,一定要记得索要发票、查看销售者的资质、查看销售产品的合格证。如遇到夸大产品性能和虚假宣传的情况,切记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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