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你们两口子拿上结婚证、身份证一起到民政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民政局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你俩一人一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第三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7条的规定,你们要等待30天,法律上叫做离婚冷静期。
第四步: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你们两口子任何一方后悔了,都可以拿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民政局给你的那份《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去民政局告诉工作人员你后悔了,工作人员就会让你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到这儿,你俩还是合法夫妻。
第五步:30天冷静期过去了,你俩还是铁了心要离婚,那就需要你俩继续一起到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以后,就会收回你俩的结婚证,发给你俩离婚证。到此为止,你们夫妻的缘分尽了,你俩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你别急,咱还有第六步:如果30天的冷静期满了,你俩没去民政局,民政部门又等了你俩30天,也就是说60天过去了,你们也没有一起去民政局申请离婚,请注意,民政局是不会给你俩打电话确认的,将直接认定你们撤回了离婚申请。那么,你俩还是合法夫妻。
之所以说了这么多,而且最后以“你俩还是合法夫妻”作为结尾,法官就是想告诉您,“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