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夏季酒驾醉驾百日整治”行动中,乐亭交警大队紧跟上级部署,立足辖区实际,抓住关键节点,及时总结研判,科学调度推进,灵活执勤模式,强化打击力度,取得明显战果。8月2日-5日,该大队持续开展打击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查处酒驾9起,醉驾3起,其它交通违法480余起,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 一、“总结+研判”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县政府和县局领导对整治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度重视,副县长,县局党委书记、局长褚长江作出指示,并亲自关注每日的工作进度;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绪亲自调度指挥;大队长马俊豪和教导员才胜辉带头抓落实。进入8月,大队一是认真总结前期酒驾醉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动态分布情况进行研判,在警力部署、整治措施、安全防护、规范执法等方面进行完善细化。二是通过科学研判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举措,有针对的开展工作。三是参战民、辅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密切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烈震慑。 二、“白天+黑夜”全天候不间断整治。一是进一步优化勤务安排,加强整治的覆盖面,做到白天、夜晚不间断,最大限度压缩酒驾醉驾违法空间。二是采取日常管控、突击检查、定点检查、错时执法、延时执法模式,灵活战术,不断提高巡逻次数和频率,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突出整治战果。三是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和酒精测试仪,固定证据,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零容忍、不姑息。四是加强统计考核,晾晒整治战果,增强工作动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恐后”的工作机制。 三、“宣传+提示”有效营造整治氛围。一是宣传中队和路检中队民警把宣传与执法有机结合,开展广泛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增强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自觉性,营造“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良好的氛围。二是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形成心理儿震撼,提高广大群众的道路安全意识、遵守道路法规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支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共同打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执法人员夜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执法民警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处罚。
宣传中队深入农村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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