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切实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管理效能,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乐亭交警大队深入分析城区违停现象特点和规律,科学部署警力,针对“违停致堵”、“违停致乱”、“违停致险”状况,精准发力,严格整治,为广大群众出行打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3月11日以来,该大队每天出动警车4辆,警用摩托车8辆,警力20余人,深入城区开展违停车辆整治。目前,共计查处违停车辆1000余辆,劝离200余辆,清理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5辆。
一是主要领导直接部署。大队长王立波对“违停”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门部署。结合实际,将整治警力,分成6个小组,细化分工,明确整治任务、整治目标和整治方式。为保障整治效果,大队压实大队领导责任,要求大队领导按照分工,深入一线,强化督导,带头开展违停车辆整治工作,做到全面到位,不留“空档”,不留死角,同时要求各组要及时上报整治成果到“大队微信群”,便于统计,指挥协调。
二是规范执法,采取先提醒后处罚的整治方式。整治中,民、辅带齐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以整齐的着装,文明的用语、文明的举止、取证的规范来体现执法的规范。在查处违停车辆时,坚持先劝导后处罚,对不听劝告、拒不服从管理或造成交通拥堵的车辆坚决依法处罚和托离,形成有效震慑。同时兼顾整治摩托车以及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对交通陋习坚持“零容忍”、零懈怠”,发现一起,清理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凸显“治乱疏堵”整治威慑效应。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整治中,民、辅警坚持执法与宣传同步,对驾驶人和过往群众,特别是驾驶电三轮、电四轮出行的老年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讲明违法停车带来的安全隐患,提示其自觉遵守道路安全法规,规范停车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配合、支持交管部门共同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紧紧围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主题,按照县领导要求,采取集中行动和常态整治相结合的方式,推进违法停车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积极打造文明交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