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12月1日,乐亭执行大队出动干警11人,警车2辆,用时3小时,成功腾退一处房产,顺利交付到买受人手中。
图为乐亭执行大队干警再次集结 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某单位申请执行刘某林、刘某阳、张某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89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商业用房两套。本着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执行法官多次传唤双方当事人就该案进行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乐亭执行大队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两处房屋、土地进行了评估拍卖。因该房屋另有商户租赁,为降低租户和被执行人的损失,决定待拍卖成交后再对房屋进行腾退。经执行干警与租户释法明理,租户表示理解,并在拍卖成交后主动进行了搬离,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交付房屋。为维护申请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乐亭执行大队组织精锐警力,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并交付给买受人。
图为执行干警对腾退房屋进行测量 行动前,乐亭执行大队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执行方案,对执行现场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作出应急预案,各组人员分工明确,以确保强制腾退工作圆满完成。此次强制腾退行动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民行科同志、公证处人员、县融媒体中心记者全程监督、见证执行,邀请医院救护人员以及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全程协助执行。 现场腾退过程中,因拍卖房屋外有部分私建建筑与拍卖房屋主体相连,无法进行明确分割。买受人主张与被执行人沟通和解,被执行人以超出物价多倍的数额进行索要,至今未能达成和解。在此期间,被执行人多次提出无理要求阻挠拍卖房屋的交付。执行干警对其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要求补偿房屋装修款,执行干警立即拿出评估报告告知被执行人房屋装修已在拍卖前由评估公司一并评估。随后被执行人又以房顶彩钢板未支付安装费,不应评估为由阻挠交付。执行干警见状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准备带离现场时被执行人立即答应与买受人进行协商。最终,被执行人不再主张房屋吊顶装修部分与屋顶吊顶部分的费用,房屋私建部分也与买受人私下达成和解,最终该处房产得以顺利交付。
图为法拍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 此次腾退行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周边群众中得到了积极的正面宣传,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有效促进了今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