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已开始征缴,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享受补贴人员范围 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上述人员申请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期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申报方式 本人到户口所在地乡镇、社区申报,填写《个人补贴申请表》,由乡镇、社区初审汇总,录入河北省就业创业信息管理系统,经人社部门审核、公示,补贴资金拨付本人社保卡所在银行账户。 申报时需提供材料:身份证、社保卡、就业创业证、毕业证(高校毕业生提供)、社会保险缴费票据等原件及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 2024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2日止,请符合条件人员尽早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六、提示事项 1.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已享受期满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2.补贴资金将拨入社保卡所在银行账户,请激活银行卡功能。 3.当年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自认定的下月起开始享受补贴政策。 4.政策咨询联系方式,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股,电话4627161。 乐亭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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