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卫生健康局 乐亭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24日 18:58 河北 一、主题事项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包含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签)、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本市户口登记、预防接种证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申报、社会保障卡申领、新生儿居民医保登记、新生儿居民医保缴费9个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二、办理条件 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符合下列条件的新生儿,由母亲提出申请: 1.在本市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12个月以内的的新生儿; 2.现行婚姻内生育的新生儿; 3.父母均为本市户籍,父母双方民族一致,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的新生儿。 三、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部门之间数据流转办理时限的计算为 24*24小时)。 四、各助产机构地址及窗口咨询电话 1.乐亭县医院:乐亭县金融大街8号,0315-4620311 2.乐亭县妇幼保健院:乐亭县金融大街21号,0315-4052555 3.乐亭县中医医院:乐亭县腾飞东大街1号,0315-4013650 五、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出生医学证 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原件 | 1份 |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由申领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不应变更。 | 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查看父母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份 | 非新生儿母亲申领,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申领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查看申领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结婚证》 | 原件 | 1份 |
| 落户方户口簿 | 原件 | 1份 | 提供户口簿首页及父母的户口内页 |
六、收费事项 无收费事项(邮寄服务费按寄递服务标准另行收取)。 来源:乐亭县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