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罂粟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因而罂粟也被称为“恶之花”。
▲罂粟壳外观为枣核形,如鸽子蛋大小,一头尖,另一头呈6-14瓣冠状物。其壳体上往往有人为切割的多道刀痕
食用罂粟壳会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按照国家禁毒办统一部署,6月6日,国家禁毒办禁种铲毒专项核查小组来唐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核查人员深入我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两地,对前期航测发现的11处点位进行核查验收,经过实地踏查,我市11处点位均在核查前主动铲除,核查点位种植率为零。
省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高军、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智慧以及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核查验收。
作为创城候选城市,今年以来,我市将禁种铲毒作为禁毒工作的“一号工程”,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我市召开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田国良市长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专题强调部署,要求尽快把经费落实到位,全域开展航测工作,做到应飞尽飞,监测无盲区。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禁毒委主任赵晋进多次调度禁毒工作、听取专项汇报,提出明确要求,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深入踏查,坚决确保实现“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市禁毒办制定下发了《2024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滞后、航测准备不足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提示函》,有力地推动县禁种铲毒工作有序开展。市禁毒办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县区、乡镇现场进行督导指挥、核查数据、统计航测情况。
对2023年被省禁毒办航测核查发现有非法种植情况的乡镇进行挂牌整治,通过以点代面,强力推进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 “四级书记抓禁毒”工作机制,提高乡镇党委政府责任意识,充实巡查队伍,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拉网式踏查,确保不漏一处、不留一株。
当前,我市禁种铲毒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10个县(市、区)已完成航测工作,其余即将开展航测。截止目前,共发现非法种植地块31块,铲除非法种植罂粟207株,收缴罂粟种子80克,行政处罚1人。
毒品原植物有哪些?
罂粟与虞美人同属罂粟科,外形相似,大多数人都区分不了,下边就给大家介绍两者的区别。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