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替代GB/T 19855—2015《月饼》的新标准,《月饼质量通则》于2023年9月7日发布,2024年4月1日实施,这意味着该标准在今年中秋月饼产品上将有所体现。
目前,多数企业已按照新标准要求进行中秋月饼生产,部分企业有少量旧包装剩余。同时,一些品牌已在月饼包装上明确标注主要馅料成分含量。
与此前执行的旧标准GB/T19855—2015《月饼》相比,《月饼质量通则》不仅改变标准名称,还将“月饼”定义修订为“使用小麦粉等谷物粉和/或食用淀粉、薯类粉、豆类、食用油脂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糖制成饼皮,包裹各种馅料,经加工而成,主要在中秋节食用的传统节日糕点”,较旧标准扩展了月饼饼皮的原料范围。
《月饼质量通则》将产品分类方式修改为“按加工工艺分类”“按地方派式特色分类”“其他月饼”三种,取消了原标准中的“热加工类”“冷加工类”,同时删除了地方派式细分品种的详细描述。
最受业内关注的变化,是《月饼质量通则》在原标准“原料和辅料”基础上增加“饼皮及馅料”的要求,明确月饼馅料中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不宜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对馅料中有相关添加量要求的,都应在产品标签中标示出相应配料的添加量。(GB/T 19855—2023《月饼质量通则》部分内容。标准截屏)
如在莲蓉月饼或枣蓉月饼中,按配方计算,除油、糖、水这些配料和食品添加剂,莲子(或枣蓉)添加量应不低于60%。其他种类月饼馅料中,果仁总体添加量应不低于20%;咸蛋黄及其制品的添加量应不低于8%;畜禽肉及其制品添加量应不低于5%;水产及水产制品添加量应不低于10%;食用花卉添加量应不低于10%。按配方计,馅料中的水果添加量或水果制品(折算成水果)添加量不低于25%,可称为“XX水果月饼”,添加量不低于10%的可称为“XX水果味月饼”。同样的馅料添加要求也适用于蔬菜馅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