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开平法院依法执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杨某向执行干警赠送书有“公正廉洁好法官,务实高效为人民”的感谢锦旗。
原告杨某因村庄土地开发问题与被告建筑队王某产生分歧,王某怀恨在心,随后通过在某平台上散步不实信息,恶意造谣中伤杨某,浏览量达6000多次,严重侵害了杨某的名誉权。杨某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将王某诉至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王某立即停止对原告杨某名誉权的侵害行为,删除网络上的不实信息并登报道歉,赔偿杨某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告知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但王某仍拒绝主动履行。
面对拒绝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通过采取报纸刊登案件判决内容及向平台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令其协助删除被执行人王某在该平台上发布的关于侵害申请执行人杨某名誉权的文章等方式,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之后,执行干警考虑到名誉权纠纷执行案件的特殊性,应以化解双方矛盾为主要工作方向,经过多次耐心释法明理,王某终于主动履行了精神赔偿金和相关执行费用。本案最终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对结果都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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