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有3女卖淫被抓 全部进行处罚
7月14日 唐山丰润区 温某某提供卖淫服务
7月14日 唐山丰润区 张某某提供卖淫服务
在我国,嫖娼和卖淫属于是违法行为 因此如果被警察抓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涉及以下情节,可能构成犯罪: 嫖娼的对象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 (嫖宿幼女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根据规定,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236条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根据《刑法》第360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注意:如果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纠集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对卖淫嫖娼最高罚款5000元 ▼ 1、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依照《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等,按以下量罚基准执行:
2、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3、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4、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5、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6、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卖淫嫖娼在对人类共同道德,尤其是性道德的破坏。它对于人类道德水准和文明程度的提高,起到阻碍的作用。2、卖淫嫖娼腐化部分公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品德,妨害人类共同进步,败坏社会风气。 3、卖淫嫖娼造成性病广为传播,危害人类健康。据统计,共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30多种性病通过性乱交的形式得以传播,其中,卖淫嫖娼是主要的传播途径。 4、卖淫嫖娼破坏家庭团结幸福,据统计因卖淫嫖娼而导致家庭不和,最终离婚的案件占同类案件的20%。 5、卖淫嫖娼引发其他违法犯罪,有些在卖淫的同时,还兼实施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有些卖淫活动常常与黑社会性质犯罪、职务腐败犯罪勾结在一起。 涉黄行为败坏社会风气 更是对自己和家人不负责的行为 切莫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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