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谣传谣危害大,不加分辨最可怕 逞一时口舌,谋蝇头小利 造谣传谣的法律后果 规范舆论平台弘扬网络新风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互联网信息发布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对下列违法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编造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信息的行为; 二、利用抖音、快手、微信等途径发布不实言论,或在网络上散布、组织他人散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形象,损害他人声誉、名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三、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行为; 四、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五、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六、散布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行为; 七、编造虚假信息、制造不实言论的行为; 八、其他违法行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肆意破坏法治尊严,损害他人及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势必受到法律严惩。希望广大网民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理念,用好新媒体、弘扬主旋律,坚决抵制不良互联网行为,倡导网络文明,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共同打造风清气正的清朗网络空间,为建设繁荣、舒适、美丽的现代化中心城区做出应有贡献!
来源:公安部网安局、路北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