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以东,含原井坨学区。
一小6.1—6.6班
(教学楼一楼、分三组):
7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一小6.7—6.8班和三小
(二楼、分两组):
7月16日上午9:00至11:00
二小、四小、井坨
(教学楼一楼分三组):
7月16日下午15:00至17:00
县城外学籍并符合三中招生条件的
(2楼):
7月16日下午15:00至17:00
按照三中学校当天张贴的具体地点报到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对本次招生范围内的学生,入学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核登记,并提供以下材料,各项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和证明已入住的材料(交水、电、暖、燃气、物业费等收据)。
2.房产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父母一方和孩子户口必须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在房子所在地,要求是2023年8月31日前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名下,且父母在城区无产权房(由学校集中到房产部门核验其城区无产权房,无需学生家长独自办理)需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购买二手房又不具备过户条件的,需提供原房主的房产手续、买卖合同、购房银行打款流水(盖银行章)和证明已入住的材料(交水、电、暖、燃气、物业费等收据),购房时间为2024年6月1日以前。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还需提供监护人和学生本人(三口人其中两人的即可)的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必须是派出所开据)。
5.拆迁回迁户未办理房产证的,除必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抽房认定书、家庭房产分配协议(需加盖村街委会公章)。
五、报名注意事项:
1.请各位报名家长遵守报名时间,不必过早到校,避免交通拥堵,来我校报名的人员在校门外东甬道自觉排队等候,按学校组织有序入校。
2.学生家长自备两个档案袋,其中一个装原件,另外一个装复印件,在档案袋的封面上标明原件或复印件、学生姓名以及袋内的内容(例如:1、房产证。2、户口页.....等分项写出)。
3.对于每一个复印件,在复印页上姓名旁边的空白处写清此人是学生本人、或者是学生的“祖父”或其他称呼,来表明与学生的关系。没有亲属关系的不用写。
4.家长提交的所有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学校进行随机入户调查,如发现材料虚假,予以清退。
5.报名后,领取《致新生家长的一封信》,并签写《承诺书》。
6.严禁学生和家长对招生现场情况进行拍照或录视频进行传播。
15027538394 15732078074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乐亭县第三初级中学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