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一株来赏玩也是不可以的! 按照国家禁毒办统一部署,6月6日,国家禁毒办禁种铲毒专项核查小组来唐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核查人员深入我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两地,对前期航测发现的11处点位进行核查验收,经过实地踏查,我市11处点位均在核查前主动铲除,核查点位种植率为零。 省禁毒总队副总队长高军、唐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智慧以及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相关负责同志陪同核查验收。
作为创城候选城市,今年以来,我市将禁种铲毒作为禁毒工作的“一号工程”,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4月30日,我市召开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田国良市长对禁种铲毒工作进行专题强调部署,要求尽快把经费落实到位,全域开展航测工作,做到应飞尽飞,监测无盲区。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禁毒委主任赵晋进多次调度禁毒工作、听取专项汇报,提出明确要求,要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深入踏查,坚决确保实现“零种植”、“零产量”工作目标。
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市禁毒办制定下发了《2024年全市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滞后、航测准备不足的县(市、区)下发了《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提示函》,有力地推动县禁种铲毒工作有序开展。市禁毒办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县区、乡镇现场进行督导指挥、核查数据、统计航测情况。 对2023年被省禁毒办航测核查发现有非法种植情况的乡镇进行挂牌整治,通过以点代面,强力推进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工作措施落实落地。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 “四级书记抓禁毒”工作机制,提高乡镇党委政府责任意识,充实巡查队伍,开展多轮次、全覆盖拉网式踏查,确保不漏一处、不留一株。 当前,我市禁种铲毒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10个县(市、区)已完成航测工作,其余即将开展航测。截止目前,共发现非法种植地块31块,铲除非法种植罂粟207株,收缴罂粟种子80克,行政处罚1人。 只要种植就是违法的 生活中 种5棵以内不犯法
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 种植、贩卖、食用罂粟均是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可能还有小伙伴想问 种植多少株罂粟犯法呢? 答案是 一株也不行! 近年来面对国内禁种铲毒工作呈现的新形势、新规律、新特点。 庭院种植禁种形势严峻、压力很大,为了确保某区禁种铲毒工作成果,采购国内先进的无人机航测服务,通过科技手段,提升发现铲除毒品原植物的能力和水平,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毒品社会危害。
成果展示:
警惕毒原性植物 叶片碧绿,花朵五彩缤纷,植株亭亭玉立,果实高高在上,夏季开花,单生枝顶。花瓣四片,红色、紫色或白色。果实球形或椭圆形,种子小而多。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从蒴果上提取的汁液,可加工成鸦片、吗啡、海洛因,罂粟是世界上毒品的重要根源,因而罂粟也被称为“恶之花”。
▲罂粟壳外观为枣核形,如鸽子蛋大小,一头尖,另一头呈6-14瓣冠状物。其壳体上往往有人为切割的多道刀痕 食用罂粟壳会使人体产生依赖性而造成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 长期食用含有罂粟壳的食物,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犯困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引起精神失常,出现幻觉,甚至会呼吸停止而死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再再次提醒大家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一株就违法! 如发现他人违法种植、销售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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