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旅游高峰期间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今年夏季旅游高峰期间G1京哈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工作,优化提升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拟发布《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4年旅游高峰期间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公示如下: 加强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旅游高峰期间G1京哈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范行车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一条、《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从2024年7月1日0时至9月1日12时,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7-K63、K102-K262)采取限制交通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限运输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二、按车型分道行驶。小型载客汽车可在最左侧车道行驶;中型(含)以上客车在中间车道行驶,摩托车可临时借用应急车道行驶,但应及时避让应急管理车辆;货运车辆应在最右侧车道行驶,可以借用中间车道超车,但超车后必须立即驶回最右侧车道;禁止连续超车或在中间车道长期行驶;中型(含)以上客车、所有货车禁止驶入最左侧车道,避免客、货车辆交织混行。 三、全天时段,危险化学品车辆、五轴(含)以上及车长12米以上货运车辆,请选择绕行G0111秦滨、S41唐曹、S51迁曹、S64唐港、G25长深、G0121京秦高速公路或102、205国道。 周一至周五6时至18时段,一类、二类超限运输车请通过G0111秦滨、S51迁曹、G0121京秦、S52承秦高速公路,经承德往返东北;三类超限运输车请通过G25长深高速公路,经承德往返东北。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在G1京哈高速公路与S52承秦、G0111秦滨、S51迁曹、G25长深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处,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岛方向香河北收费站、石臼窝收费站,G1京哈高速公路迁西支线唐山方向张庄子收费站,G2502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唐港收费站至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段沿途收费站设置分流、劝返点。G1京哈、G25长深、G2502唐津、S51迁曹、S52承秦、G0111秦滨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将依据通告在分流、劝返点及沿途站口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劝返禁行车辆。特殊道路通行条件下,请按交管部门路面交通标志、LED电子显示屏、4G5G消息发布的提示信息通行;遇有民警现场指挥的,请按指挥通行。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敬请广大司乘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听从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路政人员和收费人员的引导,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礼貌行车,共同维护好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监督举报电话:0311-83030121 报警救援电话:12122 高速服务热线:96122 特此通告。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8日至5月22日。公示期间,各界人士可通过来信、传真等形式,署名对《通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邮编050000) 传真:031187096777 2024年5月7日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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