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为了节省费用,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表面上这是企业“聪明”的省钱之道,但实际上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很大的风险。下文将对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或不足额缴纳社保面临的风险进行总结。 一、行政强制追缴风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的,社保征收部门有权要求企业补缴或补足相应的社保费用及支付滞纳金,如果企业逾期不缴纳或者不补足的,有关部门有权强制征收。 有企业认为,企业和员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等文件,就可以避免这一情况。这种观点是不对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企业不能通过和员工签订协议免除缴纳社保的责任。因此,即使企业和员工签订了上述类似协议,员工仍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二、失信联合惩戒的风险 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开始实行该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企业失信联合惩戒的风险。这将不利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 三、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的,员工有权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将会导致企业最终落得人财两空的结局。但是企业和员工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承诺书》等文件的,员工还能否以未缴纳社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地区的做法有所差异。 四、赔偿因未缴纳社保导致的员工损失风险 以工伤保险为例,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发生了工伤,工伤赔付的费用(如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但是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那么该部分费用就需要由企业承担。之前有一个企业咨询我的案件,员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身亡,因为企业没有给该员工缴纳社保,最终导致企业向该员工亲属支付了工伤保险赔付费用将近一百万元。 综上,虽然企业不为员工缴纳社保或者不足额缴纳社保表面上可以节省支出,但是实际上风险极大。如果出现员工集体向社保部门投诉、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员工发生工伤需要支付巨额工伤保险赔偿等情况,那么这将导致企业遭受巨大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