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央行利率调整后,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也进行调整,从什么时候开始调整?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于2022年10月1日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已按新利率执行,即: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利率降至2.6%,5年以上利率降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贷款期限在1年期以内(含1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合同利率,贷款期间利率不作调整。(详见附表) 答:以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80万元、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等额本息还款法月还款额为14233.19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53.06元;以贷款80万元、25年为例,利率下调后等额本息还款月还款额为3835.43元,比下调前每月少还63.1元。需要注意的是,2023年1月的月还款额会与其他月份有所不同,原因是该月的月还款额是分段计息的,即2022年12月还款日之后到2022年12月31日之间按照原贷款利率计息,2023年1月1日到1月还款日之间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三、如何知道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的是什么利率呢?每个月月还款额是多少呢?答:您的贷款发放后,可以通过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查询实际合同执行利率和月还款额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您每月还款日前会向您推送短信信息,提醒您月还款额、还款日等信息;还款日当天根据扣款情况向您推送短信,告知您扣款成功、扣款失败等信息。答:此次利率下调不影响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按照《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唐公积金〔2022〕22号)的规定,2022年12月31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我中心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为避免集中偿还造成较大资金压力,在此提示职工合理安排资金及时偿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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